重庆边坡防护施工路途布置
(1)路途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越15%。
(2)路途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约束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办法。
(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路途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方位。
(4)山崖陡坡、路边临空边际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备。
(5)应设有排水设备,排水设备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6)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
(7)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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