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园林绿化工程美化工程定额规则调整阐明重庆园林绿化工程美化工程定额规则调整阐明: 1、美化苗木预算价格包含:圃存价、挖掘费、泥球包扎费、吊装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卸车费、栽培损耗、采保费、植物检疫费、美化苗木运营利润等。 2、栽培费包含:美化苗木、草坪的栽培及栽培后的废物及废弃物的清运。大树栽培还包含吊装机械费。 3、成活率期是指美化工程竣工检验后起接连十二个月。成活率期维护费包含:草绳绕树干费、常规支撑费、遮荫棚费、软式通气管费、人工费、水电费等。 4、管理费包含: (1)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建筑废物及其它障碍的整理和外运作业。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阐明。 (2)工程所在地范围内原有美化苗木的起挖或砍伐挖根;起挖草皮或清除草皮作业。费用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阐明。 (3)原有美化苗木起挖后的土球包扎或打浆、修剪、出塘、装车转移作业。费用按实结算。 (4)废弃物运输、场所整理作业。费用按实结算。 (5)整理美化用地费包含:排地表水;耙细、过筛;回填;找平、找坡等作业。 (6)栽培土、养分土:土源由乙方供给,费用由甲乙双方在洽谈后在合同中注明。 (7)土方造型:机械造型:高度2米以上每立方米1.5元、高度2米以下每立方米1元;人工造型:不分高度每立方米2元 (8)土方运输:按市政土方规则(不含土源费)。 (9)特别支撑:业主因美化环境而对支撑提特别要求的支撑(首要指用材)为特别支撑。费用由甲乙双方洽谈后在合同中注明。 (10)栽培、维护中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电源、水源由甲方供给,装表计量。如不装表,水电费结算由甲乙双方洽谈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灌木栽培触及吊装机械,其费用按实结算。 6、大树:从地表向上1.2米高处树木的胸径大于等于15厘米。 7、美化工程标准首要目标:乔木以胸径、蓬径为首要操控目标;高为次要操控目标。灌木以蓬径为首要操控目标;干径次要操控目标。 8、引入新品种美化苗木,没有公布预算价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洽谈后在合同中注明。 9、反季节栽培:为6、7、8、9月期间栽培。 10、正常维护:指成活率期结束以后的维护。费用由甲乙双方洽谈后在合同中注明。 11、美化苗木差价:实际采购价—美化苗木预算价。 12、没有预算价的,直接以采购价(至工地)进入预算价,并计取各类费用。 13、管理费中含0.1%的定额测定费。 本文由重庆园林绿化工程整理 |